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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企業推動「工作生活平衡措施」及「員工協助方案」,協助員工平衡工作及家庭照顧,促進身心健康;另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雇主應提供員工專用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為鼓勵雇主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服務,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大小,皆可申請相關經費補助。政府透過推動以上各項措施,希冀讓勞工在身心平衡的狀況下投入工作,家庭照顧獲得支持,進而提升生產力及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