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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勞基法規定,員工的年資,一律從「受雇當日」開始起算,不因員工的受雇身分是全職、兼職、計時等有差別待遇。過往有雇主認為部分工時的員工轉正職時年資要按照比率打折,造成爭議,所以後來勞動部頒布「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時,對於部分工時的員工年資計算,也特別強調要從受僱日開始計算,而員工任職期間不論是從部分工時轉成全時勞工,或者由全時勞工轉成部分工時,年資計算都相同,不會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