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多元工作型態之勞動市場趨勢,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規定受僱於自然人雇主的勞工或實際從事勞動人員,皆得以簡便加保方式,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下稱災保),獲得工作安全保障。
勞動部表示,依災保法第10條及其相關規定,該法第6條至第9條規定以外之受僱員工(如建築工地工頭臨時僱用者)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如未加入職業工會之美食平台外送員),得由雇主或本人透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所設網站、便利超商多媒體事務機等簡便方式,辦理參加災保。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從事多份工作的斜槓工作者,不論原屬受僱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或是職業工會會員,若另外從事的工作之勞動關係符合災保法第10條規定,皆可加保,日後若遭遇職業傷病保險事故,都可獲得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權益。
勞動部提醒,截至113年8月底止,透過災保法第10條規定的簡便管道加保者,已逾18萬人次。從事多份工作的勞工朋友,在辛勤投入職場的同時,也不要忘了參加災保,以確保斜槓工作之職場安全。
資料來源:勞動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