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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我國已進入高齡化社會,再加以少子女化趨勢,政府為能建立一個完善的勞工保險保障體系,爰參酌各界意見、我國國情及先進國家年金制度實施經驗,規劃勞工保險年金制度,並自98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正式邁向年金化,讓終生辛勞的勞工於退休後能獲得長期的經濟生活保障。
勞保老年給付是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所提供的一項保險給付,由勞工、雇主及政府依一定比例(20%、70%、10%)每個月繳交保險費給勞保局,當被保險人符合老年給付條件時,勞保局將依規定核發老年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