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針對中高齡者的特性,透過專業評估的方式,找出其在工作當中因老化而產生的弱勢與困難,運用現有職務、環境並加以調整、安排或提供合適輔具,以彌補歲月增長所加諸於其工作的限制,並採取積極做為,使中高齡者所具有的豐富人生經驗、智慧得以繼續發揮、傳承。
二、補助項目、內容與額度說明:
(一)補助項目包括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促進勞工提高生產力,進行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提供就業輔具(排除勞工工作障礙,增加、維持、改善勞工就業能力之輔助器具)、改善工作條件(指為改善職勞工安全衛生、改善勞動條件等)、調整工作方法及流程(依勞工特性,分派適當工作,調整工作流程、工作方法)、改善職場工作環境(為穩定勞工就業,所進行與工作場所環境有關之改善)等,但屬職業安全衛生法所規定之雇主責任者,不予補助。
(二)每1名勞工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但有特殊需求,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專案評估核准者,不在此限。再者,補助與否、補助項目與額度需經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審查後核定。
三、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及團體有意願提供中高齡(年滿45至65歲)及高齡(年逾65歲)者就業機會,進行招募僱用,或為協助在職中高齡及高齡者勞工,減緩工作障礙,提升工作效能,且未就同一個案申請政府機關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或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協助措施補助要點之職務再設計相同性質之補助,得向其所在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