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換補發技術士證(書),除更改身分證統一編號者外,其餘變更其他資料及遺失等原因均可免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詳細記事)影本。
申請換補發技術士證(書)之辦理方式:
一、線上申請者,可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插卡或不插卡)方式至本中心網站https://www.wdasec.gov.tw「技能檢定/技能檢定資訊查詢與下載/檢定資訊查詢」項下「技術士證(書)換補發申請作業」登錄辦理,採線上申請者免寄紙本(惟更改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者仍需列印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寄回本中心)。
二、通信申請者,請將郵局劃撥繳費收據正本及相關應附資料黏貼於申請書後,免附回郵信封,將申請書以掛號郵至408281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 501號6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全檢科收。本中心收件後製證時間約5個工作天,惟應附證件未備齊或審核所需其他證明文件者,自補件完成日起算,製證完成後以掛號(限臺灣地區,郵遞區號務必填寫)寄出;委託他人申請者,需另附委託書。
三、現場辦理者,得繳交現金;委託他人辦理者,受委託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