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模式如下:
(一)融合式訓練:改善公立職業訓練機構無障礙環境及設施,並運用職務再設計輔助,解決身心障礙者之參訓障礙,提供與一般民眾共同參與職業訓練的機會。
(二)專班式訓練:針對身心障礙者生理、心理發展及障礙類別程度之不同所開設之專班職業訓練,訓練期間除依據身心障礙者之特性調整訓練方式外,並設有專業人員從旁輔導及提供適當之輔具協助訓練,以增加其職業訓練學習成效。
(三)數位學習:建置數位學習教材,協助不便外出之身心障礙者透過網際網路,以居家學習方式參加訓練,增加就業技能。
二、身心障礙失業者參加職業訓練,訓練費用全免,且於參加養成訓練期間補助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符合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者,每人每月按基本工資百分之六十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最高以補助12個月為限。
(二)符合就業保險法規定者,於受訓期間,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最長發給6個月。
三、參訓資訊取得方式如下:
(一)融合式訓練訊息可於台灣就業通網「職訓課程」查詢。
(二)專班式訓練資訊可至台灣就業通網「身障&特定身份-職業重建專區-職業訓練-縣市政府辦理職業訓練課程」訓練單位點選「各縣市政府辦理身障專班」查詢或就近至縣(市)政府勞工局洽詢訓練訊息。
(三)數位學習訓練可至「無礙e網」網站線上學習(網址:https://openstudy.w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