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為協助更生受保護人就業,已將更生受保護人列為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致力促進就業之特定對象,透過全國各公立就業服務據點,由專責就業服務人員針對更生受保護人就業需求提供一案到底個別化就業服務,並於勞動力發展署台灣就業通網站提供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資訊查詢,及設置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二、除上開相關協助措施外,針對更生受保護人參加全日制職前訓練期間提供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並透過補助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費用、提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機會、臨時工作津貼、運用雇主僱用獎助等相關措施,協助更生受保護人順利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