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業勞工如何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津貼?其申請期限為何?

(一)勞工受僱期間,每滿1個月之翌日起90日內,得檢附下列文件,親自、委託他人或以郵寄方式(以掛號郵戳為憑),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津貼。但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勞工之事由致逾期提出申請,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者,不在此限:1.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有效期間居留證明文件影本。2.津貼申請書及領取收據。3.薪資證明文件影本。4.勞工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5.同意代為查詢勞工保險資料委託書。6.其他經本部規定之文件。
(二)受僱期間之認定,自失業勞工到職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生效之日起算,1個月以30日計算。
(三)勞工未檢齊所規定之文件,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通知限期補正者,屆期未補正,視為未申請。 

  • 延伸閱讀
1131120維護公告(另開視窗)
113線上抽獎活動-職涯新起點(另開視窗)
2023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另開視窗)
僱用安定措施(另開視窗)
投資青年方案2.0(另開視窗)
45+就業資源網(另開視窗)
2023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另開視窗)
專案就業獎勵(另開視窗)
國人海外就業資源中心網站超連結(另開視窗)
職涯線上諮詢(另開視窗)
「一起愛沃克,留言好禮等你抽」超級回饋活動!(另開視窗)
「沃克雜誌」第3期分享8篇壯世代職場故事。(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