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申請僱用獎助的雇主與失業勞工的資格條件為何?

雇主: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前項所稱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但不包括政治團體。

失業勞工:下列失業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受託單位就業諮詢開立僱用獎助推介卡者:

(1)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之特定對象(年滿45歲至65歲失業者、身心障礙者、長期失業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二度就業婦女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

(2)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上者。
 

  • 延伸閱讀
1131120維護公告(另開視窗)
113線上抽獎活動-職涯新起點(另開視窗)
2023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另開視窗)
僱用安定措施(另開視窗)
投資青年方案2.0(另開視窗)
45+就業資源網(另開視窗)
2023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另開視窗)
專案就業獎勵(另開視窗)
國人海外就業資源中心網站超連結(另開視窗)
職涯線上諮詢(另開視窗)
「一起愛沃克,留言好禮等你抽」超級回饋活動!(另開視窗)
「沃克雜誌」第3期分享8篇壯世代職場故事。(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