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自104年1月1日起,學科測試及格者不再保留,故持有104年1月1日以後方取得學科測試及格者,須符合分別持有同一職類級別學科及術科測試及格通知單者,且術科測試及格之報名首日需早於學科測試及格之報名首日,方能辦理合併發證作業。
二、103年以前,凡分別持有在保留期限內同一職類級別之學科及術科及格成績單者,方能辦理合併發證作業。
若符合合併發證辦理資格,欲申請技術士證者,除符合特定對象者限以現場申請或通信申請外,餘均可採現場申請、通信申請或線上申請(https://www.wdasec.gov.tw資訊查詢→技術士證合併發證申請作業)。申請表單及處理流程可參閱簡章附表或至技能檢定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s://www.wdasec.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