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見問題 FAQ
僱用獎助措施核發標準為何?

凡雇主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並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受託單位就業諮詢所推介全時(月薪制)或部分工時(非月薪制)之失業勞工連續達30日以上,得向原推介轄區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僱用獎助,依僱用人數每人每月發給雇主9,000元至13,000元或每人每小時50元至70元(依受推介的失業勞工身份不同,獎助額度不同),最長發給12個月。

僱用安定措施(另開視窗)
2023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另開視窗)
投資青年方案2.0(另開視窗)
45+就業資源網(另開視窗)
2023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另開視窗)
專案就業獎勵(另開視窗)
專案缺工職業訓練試辦計畫(另開視窗)
國人海外就業資源中心網站超連結(另開視窗)
職涯線上諮詢(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