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見問題 FAQ
失業勞工申請津貼之條件為何?

(一)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於同一雇主連續就業就業滿30日,且平均每週工時達35小時以上,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
(二)失業勞工從事之工作內容,非屬主管人員、經理人員、商業及行政專業人員、商業及行政助理專業人員、事務支援人員等工作。

  • 查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