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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稿】勞退新制上路15年,勞動部積極強化勞工退休金制度保障。

2020-01-17

         勞工老年退休生活保障,主要包括勞保老年給付、勞工退休金及個人儲蓄。其中,在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有「新制」及「舊制」。因此,一位勞工退休後,會有勞保、勞退新制與舊制年資(含結清、保留)之退休金。

       勞動部說明,勞退新制於民國94年7月1日施行,讓勞工轉換雇主之工作年資均可併計,勞工退休金確實可得,由雇主每月幫勞工提繳至少工資6%的退休金至設於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存儲,另勞工亦得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並享有稅賦優惠。雇主及勞工提繳至個人退休金專戶之金額,由政府統籌投資運用,每年分配投資收益,且勞工在退休時享有不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保證收益。勞工請領新制退休金之資格為年滿60歲,提繳年資滿15年者,可選擇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領回,年資未滿15年者,僅能一次領回。勞工年滿60歲時,也可選擇暫不請領,繼續累積專戶金額。

       個人退休金專戶累積金額須視勞工提繳年資、薪資成長率、基金投資報酬率及勞工個人自願提繳金額而定,一般而言勞工工作至退休時,勞工工作年資越長者,個人專戶累積金額越多。由於勞工退休金新制甫實施15年,勞工累計年資不長,因此,在領取金領的計算上會有所差異,如果按一般勞工工作歷程的年資25年、工資40,000元、薪資成長率1%、投資報酬率3%,請領年齡以60歲(平均餘命24歲)計算,一次領約121萬餘元,月領約5,901元。如果年資愈長,可領金額會更多。況且,領取之後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仍持續參與投資收益分配,因此,月領金額仍持續成長。並非如報載以勞工個人專戶平均金額60萬元直接除以平均餘命24年計算。
 
       為鼓勵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勞退新制針對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有稅賦優惠、投資收益分配及保證收益等益處,勞動部自勞退新制施行以來加強宣導,自願提繳人數有逐年增加的趨勢,未來仍將持續透過勞工教育課程、網路社群平台,並結合地方政府加強說明宣導,以鼓勵勞工自提退休金,增加退休生活保障。
 
       勞動部提醒,勞工平時可透過下列方式查詢勞退個人專戶資料:自然人憑證進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勞動保障卡至發卡銀行ATM查詢、郵政金融卡開通查詢服務後至郵局ATM查詢、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
 
       勞動部特別強調,為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勞動部除了加強宣導外,亦會強化提升勞工退休金投資運用收益,至於各界所提意見,將兼顧制度公平性、財務可負擔性原則下審慎研議,保障勞工退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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